宝鸡文理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60人,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00人,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60人,具体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2016年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需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请保存好网报用户名和密码。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四、初试
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复试
复试分数线按国家2016年国家录取分数标准执行。
(一)复试根据初试成绩差额进行。
(二)复试主要测试专业专业水平。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符合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或跨学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五)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复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六、录取及调剂
学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择优录取。涉及考试、调剂和录取等方面的政策最终以教育部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规定为准。
七、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和陕西省规定进行收费。
凡录取我校的考生,除按国家规定享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三助”岗位津贴外,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①入学后不收取住宿费;②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报考985或211高校调剂录取到我校考生(国家计划招收,有学位证,不含三本),入学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③新生奖学金,给予成绩优秀的考生2000元—5000元奖励。
八、学制
学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教育硕士的学制为2年。
九、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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