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清华大学各学科在校直博生(高年级直博生应保证兼修硕士学位年限不超过直博生修业年限)。
2.报考需取得本院系导师及教学管理部门的批准。
3.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申请者需提供的书面报名材料:
(1)考生须登陆建筑学院网站下载《2016年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直博生兼修硕士
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2)本人自述;
(3)本科和直博阶段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
(4)如果有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
水平的工作成果,请提交复印件或证明信;
(5)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
3.所有申请材料填写并准备完毕后交送到建筑学院教学办。硕士学位招生名额及招生专业见附表。建筑学院登陆为:
八、其它说明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院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兼修硕士学位项目直博生按学年收取学费,收费标准请见附表。表现优秀的可以申请学校综合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项目试点期间学费减免。
建筑学院直博生兼修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院系 |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学位 | 名额 | 报考 专业要求 | 每学年 收费标准 (试点期间学费减免) |
建筑学院 | 081300 | 建筑学/ 工学硕士 | 20人 | A类: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 B类: B1:土木(含建环)、水利、环境 B2:人文、社科、美术等人文学科 B3:其它理工学科 | 8000元 |
建筑学院 | 083300 | 城乡规划学/ 工学硕士 | A类: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 B类: B1:土木(含建环)、水利、环境 B2:人文、社科、美术等人文学科 B3:其它理工学科 | 8000元 | |
建筑学院 | 083400 | 风景园林学/ 工学硕士 | A类: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 B类: B1:土木(含建环)、水利、环境 B2:人文、社科、美术等人文学科 B3:其它理工学科 | 8000元 | |
建筑学院 | 085100 | 建筑学硕士 (专业学位) | A类: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 | 10000元 | |
建筑学院 | 085300 | 城市规划硕士 (专业学位) | A类: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 | 10000元 | |
建筑学院 | 095300 | 风景园林硕士 (专业学位) | A类: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 | 10000元 |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二零一六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