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 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 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除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标注的专业外,各专业一般为二年。
三、招生专业
学术型学位有7 个学科门类的 78 个学科专业,专业学位有 13 个专业或领域对外招生,所有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学位均为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教育。除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税务硕士税收风险控制与管理研 究方向、金融硕士财富管理研究方向、应用统计硕士金融投资与风险管理方向、会计硕士会计与财务精英项目方向外,所有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荐免试 生。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招生名额
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720 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教育部尚未下达我校 2015 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5 年 9 月 1 日)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各项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修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课程,至少通过八门本科课程的考试;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或具有相当水平;
③公开发表过相当于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 2014 年 9 月 25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才能办理报名手续。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名阶段如实填写,不需提前向我办提出申请;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人员,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人员,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工程管理硕士的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不接受推免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考生报考。
(4)报考税务硕士税收风险控制与管理研究方向、金融硕士财富管理研究方向、应用统计硕士金融投资与风险管理方向、会计硕士会计与财务精英项目方向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4 年 11 月 14 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不接受推免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考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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