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习年限
各专业均为三年
二、招生专业
现拥有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两个一级学科和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两个二级学科专业。招生专业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政治学理论、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具体信息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招生名额
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0名左右。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年龄35周岁以下。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以及初试
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考生到当地报名点报名。
六、复试
对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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