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矿冶研究院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的通告
长沙矿冶研究院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5.攻读专业符合本院2010年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的要求; 6.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对相关专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申请人的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学位任课老师的推荐信及学校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2.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 3.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4.CET-4或CET-6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5.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6.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三.接收工作时间安排 1.9月7日---10月10日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2.9月下旬-10月中旬组织复试。通过复试且体检合格者,发给“拟录取通知书”。 3.10月下旬校方确定推免名额后,申请人按教育部网上报名要求进行报名及确认,我院在收到该推免生的网报材料后完成全部接收手续。 4.2010年5月推免生与统考生一并办理调档政审和正式录取手续。 四.其它事项: 1.我院除接受材料学、有色金属冶金、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4个专业的推免生外,还接受机械、化学化工、自动控制等专业的推免生跨专业攻读学位。 2.本通知若与2010年教育部硕士生推免接收规定不一致之处,将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3.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长沙麓山南路966号长沙矿冶研究院研究生办 邮编:410012 电话:0731-88654367 传真:0731-88657309 联系人:彭老师 电子信箱:hncspyj@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