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报考中国政法大学2013级硕士研究生!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其法学学科在2009年获批为“985优势学科建设平台”。学校直属于教育部,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成立于1983年,地处北京市海淀区,系我国首批法学硕士、博士授予点,法学专业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规模名列全国第一。学校拥有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6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2个博士后流动站。共有博士生导师160余名,硕士生导师500多名。已培养各类研究生万余名,在国家法治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在校研究生7000余人,其中硕士生6000余人,博士生近1000人。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始终坚持“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注重研究生在价值观、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国际视野等方面的培养培育,在全国各级立法、行政、司法等机关,建立研究生实践基地近千个;设置研究生创新基金、优秀学位论文培育等项目,鼓励、支持研究生在项目研究中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每年派出大批研究生出国(境)游学、攻读学位,或与国(境)外知名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
中国政法大学一直致力于适应国家与社会对于高端人才的全新需求,以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为重心,以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拓展研究生的国际视野为重点,把研究生院建设成为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以法学教育为特色的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研究生院。
目 录
一、培养目标
二、招生计划、类型、方式
三、报考条件
四、报名流程
五、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六、考试(初试、复试、调剂复试)
七、健康检查
八、录取
九、学制和培养
十、学费、奖助学金、助学贷款
十一、毕业就业
十二、信息发布和其他事项
十三、附录(招生专业目录、初复试命题范围)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类型、方式
(一)招生计划
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文件确定。各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录取时将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二)招生类型
招生类型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专业共计61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共计4个。
(三)招生方式
学术型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有:全国统考、推荐免试、单独考试、西藏单独考试(又称“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有:管理类联考、法硕联考、推荐免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