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化学研究院关于接收2009年硕士调剂考生的公告
我院尚有少量研究生调剂名额,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院继续深造。
一、 调剂原则
1、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2、调剂专业必须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二、 调剂专业
070305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081704 应用化学
081705 工业催化
三、 调剂程序
1、欲调剂至我院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点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网上提交调剂申请表。
2、经我院研究同意调剂后,考生须向原报考单位提出调出申请,征得同意后,向原报考单位发出调剂函,并索取有关材料,寄送我院。
3、我院将以报考材料到达的先后顺序安排复试,额满为止。
注:调剂生如被我院录取,将一次性收取培养费20000元(三年),入校后将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并享受与一志愿考生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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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87422243、87496709
传真:027-87496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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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30074
湖北省化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