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推免生接收
我校凡按规定可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填报我校研究生,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第一年享受乙等奖学金(8000元)。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三、奖、助学金制度
我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学校设有奖助项目如下: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 0.6万元/生·年。
3、学业奖学金:甲等:1.0万元/生·年;乙等: 0.8万元/生·年;丙等: 0.5万元/生·年。
4、优秀生源奖
凡考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录取分数线且被我校录取的新生,英语一、二,数学一、二、三考试成绩达到奖励分数线,每门奖励0.4万元,奖励分数线待当年国家考研成绩公布后确定。2014年奖励分数线为:英语≥65分,数学≥100分,两门课同时达到奖励分数线的合计奖励0.6万元。
5、优秀毕业生奖:奖励标准为0.5万元。
6、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奖励标准为0.2万元。
7、特困研究生补助:补助标准为0.4-0.5万元。
8、助研补助:标准为文、法、经、管类硕士0.05万元/生·年,理、工、农、艺类硕士0.1万元/生·年。
9、助管岗位:每年每个岗位补助0.6万元。
详情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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