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简介
坐落于北国冰城哈尔滨的黑龙江东方学院,是在改革开放大潮中由我省一批离退休教育家创办的黑龙江省第一所民办高校。1993年7月经省政府批准招收专科学生;2003年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是全国首批民办本科高校之一。2006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建校二十年来,在没有外部经费投入的情况下,完全依靠学费积累滚动发展,现已发展成为万人规模的多科性大学。校园占地面积39.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9.6万平方米,设有计算机科学与电气工程、食品与环境工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经济贸易、管理、人文社会科学、外国语和艺术设计等9个学部,设置涵盖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7个学科门类的32个本科专业,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500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05万册,现有在校生11046人。2011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资格的5所民办院校之一。
黑龙江东方学院始终坚持社会公益性办学方向。在20年的办学实践中,始终坚持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办学宗旨,依法治校,勤俭办学,把学院收入的每一分钱都用到学校的教育事业发展建设上。努力改善学院的办学条件,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优质服务。学院从立校之初建立奖学金制度,至今已支付1300多万元奖学金。近年来,每年对学生食堂给予100多万元补贴,稳定食堂价格,减轻了学生负担。学院开展“春风行动”资助特困学生,自建校以来,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黑龙江东方学院实行“教育家办学、教授治教”的办学体制。东方学院建校之初,从省内各重点院校聘请一批资深教授和教育管理专家作为学院的骨干,又依靠他们吸引和聘任一大批优秀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形成老中青三结合的教学和管理的两支团队,较好地解决了民办院校师资队伍薄弱的共性问题。每个专业聘任一名在本学科领域学术造诣深、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为专业的主任教授,实行主任教授负责制。主任教授负责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出教学改革措施,遴选任课教师,检查和监督教学质量,指导培养青年教师。院和学部两级都建立了以主任教授为核心的学术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学位评审委员会及教学评估专家组等。赋予他们在学术问题上的话语权和实质性的决策权,把教授治教和学术权力落到实处。同时还靠主任教授的声望和人脉关系帮助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大多数主任教授非常关心学生就业问题,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黑龙江东方学院构建“四位一体”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民办大学管理制度。中国民办高校法人属性和产权属性界定不清是普遍存在的缺憾,已成为影响民办高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严重障碍。东方学院成立伊始确立的非营利的公益性办学方向,为学院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奠定了良好的政治和经济基础。经过多年不懈地探索,逐步形成了“四位一体”的法人治理结构,这就是行政系统、党委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系统和学术系统有机融合、各司其职、相互协调、民主监督。在法人治理框架的基础上制订了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创建“应用性、职业型、开放式”人才培养模式。
应用性,是指学院办学定位和培养规格;职业型,是指注重学生的职业需求,突出职业素养和专业应用能力培养;开放式,是指打破封闭式的课堂教学形式,扩大社会合作,创新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联合培养的办学体制。
黑龙江东方学院以主动适应和服务于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建设应用性本科专业和特色品牌专业,以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为导向,探索和实践“应用性、职业型、开放式”的人才培养模式,为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用得上、留得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