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是一所全日制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省会武汉市,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汤逊湖畔,占地面积1740亩,校舍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17000余人。美丽的校园带碧水,襟远山,风清气爽,林木葱茏,环境怡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
学校开办了50个本科专业,现有6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省级重点学科、6个"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设岗学科、4个立项建设硕士点学科、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点、5个品牌专业立项建设项目。学校设有湖北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研究中心、湖北地方税收研究中心、湖北水事研究中心、湖北物流发展研究中心、湖北企业文化研究中心、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中心、碳排放权交易协同创新中心、湖北省水库移民监控评估中心、湖北数据与分析中心等29个教研、科研机构。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事业心强、充满活力、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796人,其中:"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4人、国家级学科带头人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和省政府津贴的专家9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湖北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4人,教授85人、副教授272人。合并组建十一年来,我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071项,发表学术论文9800余篇,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33项,获批6个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
2011年,我校获批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单位,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MPAcc是当前流行于美国、澳大利亚等经济发达国家培养财会类高级精英人才的学位教育项目。我校MPAcc教育设置中小企业财务主管、金融企业会计和注册会计师(金融审计方向)等三个专业方向,坚持需求导向、项目驱动的校行企密切合作、协同创新的人才联合培养模式,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流程,为中小企业、金融行业以及注册会计师行业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素养、较强实践应用能力和较高综合素质的应用型高级会计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应于2014年9月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按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已获得自考专科和网络教育专科毕业证书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的考生,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的初试科目与其他考生相同,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二、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制:3年(其中实习期半年至一年)。
学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奖助学金:学校提供不同等级的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具体细则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湖北经济学院专业硕士奖助学金相关办法执行。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